发布时间:2023-03-08 人气:
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对此,国家将电动自行车纳入CCC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管理。获证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型式检验,全项目均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发证。但目前市场上仍有不法厂商使用退役动力电池或其他废旧电池组装冒充新电池,这类电池在电动自行车上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3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上述情况,该局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使用废旧电芯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池且未做出相关标注的产品,无厂名厂址或假冒、伪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问题产品,以及经认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
与此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也发布消费提示。在使用原配电池时:电池作为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查验所配电池的生产厂家、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与车辆产品合格证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要慎购低价电池。《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使用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的,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产品标识上标明标称容量、标称电压、梯次利用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地、溯源编码等信息。消费者对价格明显低于正规厂家产品,又未依法在产品显著位置标示“再制造”“翻新”或者梯次利用产品相关信息的电池,建议慎重辨识,咨询有关专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可访问“粤品通”微信小程序咨询)。要严防梯次利用电池回流一级市场。
要选购规范的电池:规范的产品应有警示标识、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说明书、合格证等。需要加购或更换电池,应选购与车辆产品合格证记载内容一致的电池。
要正确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与电池电压不匹配的充电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将电动车电池置于高温、炎热等环境下,长时间对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进行充电,都可能引发电池热失控,造成电池起火爆炸等严重后果。不建议在电动自行车装配与车辆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池,严禁与电池不匹配的充电器混用,建议在集中充电点充电,严禁在室内充电。